一、报考条件
具有学士学位、3年以上基础教育工作经历的在职普通中学、小学、幼儿园和其他中等学校的文化基础课的专任教师或管理人员,以及省、市、区、县教育研究部门或政府机关教育系统中有相当于中学、小学、幼儿园教师职务的教研员或管理人员;只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、未获得学士学位者,除满足上述条件外,还需具有中学一级(或相当的)教师职务。
二、招生学科领域
教育管理、学科教学(数学、物理、化学、生物、地理、思政、语文、历史、英语、音乐、体育、美术)、小学教育、现代教育技术等15个学科领域。其中,小学教育专业方向仅限第一批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开设(要求有一定的研究基础、与培养方案相符合的教师队伍和基本生源保证);现代教育技术专业面向从事中、小学信息技术课程的教师开设。
第一、二批教育硕士培养单位根据办学条件和培养能力及社会需要,自行确定招生学科领域,且必须具有相关学科的硕士学位授予权。第三、四、五批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,在已开设的学科领域中,每单位限招3-5个学科领域,也必须具有相关学科的硕士学位授予权。
三、报名流程
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。
1、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上旬。各省级主管部门确定所辖考区网上报名具体时间和网址后,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于7月上旬向社会公布。
2、现场确认时间为2011年7月中旬。
3、资格审查。报考者本人填写《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》。表上贴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1张,一式三份,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在其照片上加盖公章,并对其所填写的内容进行审查确认,填写推荐意见,与其相关学历、学位证书一并交报考单位研究生院(处、部)进行资格审查。
四、考试科目
政治理论、外语(英语、俄语、日语,任选一门)、教育学、心理学、专业课,共计5门。其中,政治理论由各招生单位自行组织,时间自行安排;外语(英语、俄语、日语)、教育学、心理学全国联考,统一命题、统一考试;专业课考试由各招生代为自行命题,考试时间与全国联考时间相同,招生单位应将有关考试信息通知考生,或在其招生网站或招生简章中注明。
五、联考考试大纲
《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(日语、俄语)考试大纲》(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);
《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全国统一(联合)考试大纲及指南》(教育学、心理学)(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,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组织编写);
学科教学(英语)专业方向使用《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全国统一(联合)考试大纲(英语二)》(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组织编写,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)
六、学位授予
修满规定学分,成绩达到要求,并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者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
七、2010年各高校录取分数线
学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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总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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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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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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计划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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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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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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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习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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培养方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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华东师范大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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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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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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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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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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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2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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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职学习(实行以集中一年的脱产或集中二个暑期的半脱产,部分专业有双休日班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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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管理、现代教育技术、小学教育、学科教学 (语文、历史、英语、思政、数学、物理、化学、生物、地理、体育、美术、音乐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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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师范大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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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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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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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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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75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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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5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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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8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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半脱产形式,主要利用寒暑假时间集中学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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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管理、现代教育技术、学科教学(音乐、美术、外语、数学、物理、思政、生物、化学、体育、语文、历史、地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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